一、条件:①思想品德和自律精神较好,②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技能,③具备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和善于沟通的协调能力,④身体健康。
二、工作任务:代表公司对本小区的各项工作负总责。对内员工管理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对外负责与业委会、居委会、社区和政府部门打交道。保证业主满意度即收费率在95%以上,对交房超过五年的小区可适当降低,但最低不得低于90%。保持小区清洁、平安、有序、各种共用设施运转正常。保持收支平衡,略有盈余。
三、劳动保险及其它福利执行公司相关规定。有自行选用副经理及所有员工之权力。有员工培训、员工管理、工作安排、工作奖惩之权力。在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,有决定各项生产性支出之权力。